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内容。
1、基础土方开挖,含机械、清土、换沙层、土方回填夯实。主体工程基础部份至上部结构钢筋,混凝土,砖砌筑,内外墙粉刷,外墙砖,层面砖,楼面找坪层,楼梯花岗石,屋面保温层,保护层,植筋工程,构件及构筑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沟,化粪池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砼养护工作等等。
2、钢管脚手架模板,钉子,铁丝,拉片,铗子,扣子,安全网,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3、机械吊机,含机械备案,砂浆搅拌机,闪光对焊机,切断机,竖焊机,弯曲机,调直机,平板振动机,振动机棒,电缆线,灯线,三级配电箱,打夯机,电缆线及灯线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4、井吊,搅拌机操作人员,由乙方提供,人工费由乙方支付。
四、设计变更及图纸修改增减工程。
图纸会审后所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设计变更产生的增加工程量大于1000元以上的按市场单价计算,小于1000元的不计。减少工程大于1000元的按市场单价扣减,小于1000元的不扣。
五、合同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
2、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筑面积按云南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工程,结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乙方进场基础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80%支付上部结构,按每月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95%。其余款项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1、总工期:天,进度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工期为准,同时必须按项目部的旬、月、周进度计划要求执行。
2、延误进度处罚条款: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周计划计算。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提前不奖。停电、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则工期延误,无论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罚款5000元。
七、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产生二次验收。验收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处罚:模板顶板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现崩模及撑不稳垮塌,顶板不平。损失的材料费及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混凝土分项工程:浇筑时出现空洞麻面、脱节,不干整,裂纹,振动不密实,影响质量外观及公司形象处罚5000-10000元。严重者清出工地现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砖砌筑分项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图纸规范施工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大面积返工,破坏,修补,材料按定额的3倍赔偿单价,按材料进行计算并处罚。
5、室内外墙体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术人员底方案操作的,出现墙面空鼓,开裂造成大面积反工,修补,每平方米扣材料费100元并处罚1000-5000元。外墙砖,施工出现表面不干整,空壳,砂浆不饱造成反工。赔偿材料费的3倍,并每栋处罚5000元。
6、出现任何质量事故,不听施工技术人员指挥整改修补,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负。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验收后再进行结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云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达到建设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产职责: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产条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标准,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流并作记录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现时整改意见及措施标准,把安全生产放至首位,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进场人员必须具备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必须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遵守劳动纪律,参加安全交底会并作记录,参加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隐患定人定时整改正确使用三宝,四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若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质量保证金
签订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导致工程大量反工,影响工期,损坏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费。从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损失费不够的从保证金中扣除,每处现一次扣10000元。不够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2、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后,一年不出现质量问题全部退还。
十一、保修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一年属乙方承包合同内。
2、若在保修期内,墙体出现空鼓,开裂,不平,由乙方负责维修。
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乙方若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指派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够,从保证金中扣除。
4、不属乙方维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权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
十二、其它事项。
1、乙方在基础开挖施工中,必须控制标高,若出现基础挖深的换砂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一名施工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线中乙方各班组必须配和施工人员放线,钢筋,模板,主体,各1人,缺席1人每次罚款200元。
3、材料计划由乙方在使用前一周提供材料计划,超出预算定额损耗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材料节约,砖,砂浆,混凝土在运输途中发现乱泼乱倒,不听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若干次出现给予重罚,并请出现场。
5、各施工班组严守把关维护人格尊严,如发现偷盗行为将所偷盗的材料款按10倍进行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致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外来施工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乙方进场,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现 ……此处隐藏26139个字……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